无水硫酸钠晶体干燥设备技术要求
1、无水硫酸钠晶体物料来源于蒸发结晶及离心分离之后产物。
2、产能:正常800kg/h,**1t/h,物料含自由水5%左右,要求出口含水低于1%。硫酸钠产品回收率达99.5%以上。
3、无水硫酸钠粒径大于0.1mm。
4、加热方式采用电或者导热油。
5、物料出口温度不能太高。
6、与物料接触部分材质采用304及以上材质。
7、出口物料要求为颗粒状。
8、供货范围从进料口的螺旋给料机开始,风机、加热装置、干燥主体设备及除尘器和排放烟囱管道阀门等。
9、设备自带控制系统。
10、根据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并进行报价,装机功率、占地及进出口连接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