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的干燥储存应做到:
1、细骨料中的砂必须经干燥处理干燥后含水率应小于0.5%,其他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1.0%。
2、砂易采取分级筛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并确保颗粒均匀。
3、所有原材料易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
二、计量应准确:
1、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相关规定,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2、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3、计量设备必须满足不同品种干粉砂浆的生产。
三、混合一定要均匀:
1、生产线应采用电脑程序控制。
2、砂浆干粉料必须采用机械强制搅拌混合,确保各组分混合均匀一致。
3、品种更换时混合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
四、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
1、干粉砂浆分为袋装与散装,袋装干粉料每袋包装质量不得小于标志质量的98%。
2、袋装干粉砂浆包装用纸应符合《水泥包装袋》,普通干粉砂浆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名、地址、净含量、加水量范围和保质期,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及挂靠标准号;特种砂浆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净含量、加水量范围、保质期,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及执行标准号。若采用小包装应付产品使用说明书。
3、散装干粉砂浆采用罐装车将干粉砂浆运输至施工现场,并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4、袋装干粉砂浆的保质期为3个月。散装干粉砂浆必须在专用封闭式筒仓内储存。筒仓应有防雨措施,储存期不超过3个月。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产品应分别储存,不得混杂。